[]!
第章
靈接過封信。
律師葉佳妮律師。
葉佳妮涉及到案件,兩起都還沒被判,能見其,就算被判,靈既屬,也監護,方便探監。
便給靈寫封信,讓律師給靈送來。
葉佳妮其實等,請律師,過娘麼,竟然給請個律師。
,能為周洪林套子繼承吧。
周洪林往産證添名,套子,就份。
娘給請律師,或許也真幫争取輕判,或許也打财産主,周洪林沒兒半女,好容易懷,自己摔跤,把孩子摔沒。
就沒個孩子,葉佳妮對未來失信,覺得自己沒希望,鑽牛角尖,最終操起刀,捅傷周洪林。
葉佳妮财産,若,财産則由周洪林父母繼承,但若遺囑全都給父母,周洪林也話,父母就能順利拿到财産。
怪葉佳妮這樣着父母。
現誰都覺得對隻利用,沒關。
“姐,當事希望收到信後,能夠即信,完信後,能否給個答複,讓帶着給答複見。”
律師提請求。
靈說:“既如此,請先進,杯,信。”
律師沒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