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孝純同科進士。
兩國子監過同,經常同同同遊,因而交分。
直到後來吏部補缺通來,兩才就此分揚镳。
董最初被排回鄉漳泉,軍掌管武庫軍需。
因其任期間,兢兢業業,政績卓著,又曾獨自領軍,打退過幾回倭寇東夷偷襲。
吏部覺得能力衆,便将調任至桂陽府任職。
來,考驗栽培。
來,也希望這種帶兵打過仗,能震懾當司暴民。
結果。
董調任到桂陽府,就發現,頂頭司治夷理嚴符。
蘇德懷柔為主方針,套軍段全無用武之。
盡管很贊同對方勢力懷柔。
但蘇德憑着格魅力,還說,讓甘願配者政令動。
隻,當執蘇德分派任務時,卻很發現個問題。
便,許面通過,指定分發給些司荊蠻物資。
因為記錄詳,或或些來。
剛好曾管過倉庫,這樣極為妥。
萬蘇德借着赈濟司民名義,損公肥私,自己豈淪為幫兇?
盡管所懷疑,但卻沒證據。
為得罪蘇德這位司,董隻能個調查。
邊記錄,每次蘇德籌集到物資種類數量。
邊派往京,通過關系戶部核實況。
結果最後發現,自己。
記錄每筆物資,從到,戶部都記錄,且得到面主管批準。
這說,蘇德資助這些司荊蠻,朝廷同,而并非者自作主張。
董自己錯怪蘇德,從此便放這方面疑。
過,于職業習慣,還會單開本賬,記每筆物資來曆向。
并且,定期派到戶部溝通核實。
回頭再與衙門裡賬本作對比,以免某個方現纰漏。
如果無誤,便将兩本賬都蓋官章,以證比對真實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