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對于很寫作者而言,碼字這件愛好堅持、為習慣,就像平時飯覺樣密分,其分量于些賦文筆決定切否定态度以及賺到錢、無問候寂寞,所以們信決定自己寫,該麼寫,而别态度。
碼字件很偉事,拿起筆或者敲起鍵盤瞬,就渾然忘,隻文字象,種樂趣對于作者而言亞于其打遊戲搓麻将女朋友聊,而其隻寫作能能創造利益、值值得,卻時候作者追求根本這些,們隻享受這個過程。
歡寫作麼部分活孤寂,麼部分歡YY些事,總體來說,也算善于交際另種潇灑過法,雖然寂寞,至自己世界自由。
真,創作提滿作者自己象,其次才照顧讀者受,如果隻為賺錢而刻取悅讀者話,無話說,但抛棄自隻留套同時,萬也讨好到讀者,就真兩虧。
寫麼,主自己腦子裡麼,就算沒麼也以随便寫寫畫畫,萬就忽然來靈,過向懶惰,通常等靈來,所以創作速度特别,主原因現腦子裡真沒麼好玩容,似乎還如童力強。
能這些接觸東太,所顧慮吧?總之終究能随着性子亂寫,更能随随便便棄書,而以本子寫作時候,腦子裡個接完故事(放到現其實很殘缺),但通常寫着寫着沒激,故事就永遠格裡,再寫就另個故事,然後如此循環。
當然,就算腦子裡東特别,寫時候也能全搬進,終究所取舍,而且寫越,才會發現自己越匮乏,因為到定量,就會發現自己已經無法創,自覺就會沿用以詞彙套。
所以種動辄幾百萬字作者寫書從頭至尾都個套以理解,因為書容到這種程度,複很難。
探索接觸網文也很法激,但付諸現實後發現自己其實很空,能寫來容也,但并失望,畢竟自己從來才,隻相較于邊來說會點寫作而已,對自己而言這條需斷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