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東區換血,實無換,隻能嚴厲訓斥番,記罪過,給們留任機會,若之政績,就加處罰。
第,葉提筆寫旨,各處田莊逃散莊客刻到縣衙或各裡正處投案,朝廷赦免謀逆之罪,發放盤纏,令其回鄉,肯投案者,全縣捕捉,捉名逃莊客,賞銀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