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讓跟過來……”
景悅迅速擦幹淨淚,擺刀槍入強勢模樣,“現就個瘋子,應該搭理個瘋子。”
“麼?”
司徒軒急緩到景悅後,像縱容個聽話孩子,神寵溺:“又第次當瘋子,也第次到瘋時候,沒覺得這麼好,瘋點兒也挺愛。”
景悅回頭,解瞪着男,然後抖抖雞皮疙瘩,“司徒軒,正常點,麼時候瘋?”“跟起,就沒正常時候,時候句話沒說對,就炸,或者稍微跟個女說幾句話,也炸,這還夠瘋嗎?”
司徒軒攤攤,些無奈說。
從,起來咋咋呼呼,神經比鋼管還粗千,竟然顆比嬰兒皮膚還敏,特别特别注細節,尤其其女細節。
兩個吵架,說破也沒麼原則性問題,全都醋勁太,言就發瘋。
久而久之,司徒軒也習慣,甚至把當成種趣。
至這證,景悅分量真很,很!
“傻,為個蘿蔔瘋,腦子抽風。”
景悅并反駁自己個過分歡醋瘋子,隻自己太乎司徒軒。
因為太乎,所以成自己從最起模樣。
“傻,也腦子抽風,隻缺乏點自信罷。”
司徒軒像雙能勘探靈,總能精準到景悅最為缺角。
來,景悅活潑,向,咧咧,好像麼都往裡,永遠都副老娘最棒,老娘無敵模樣。
但司徒軒很清楚,向樂觀,都表象,裡其實很脆,敏,且自卑。
“必把自己跟嬌妻比,們兩個完全同,都各自閃點,這裡面沒第第名,們自己世界,都第名。”
司徒軒目溫柔說。
其實就針對初之這個話題,好好景悅聊聊。
因為景悅很崇拜初之,把初之當成,而又曾經愛慕過這顆。作為女朋友,這樣顆閃亮,讓自己,比較,自卑,真很難很難。
但因為這個‘初之’,景悅從來都沒‘比’,默認為自己比,甚至連比資格都沒。
所以,旦司徒軒因為初之起沖突,都默認自己失敗方,除自己悶氣,任何事。
“!”
這次,景悅開,搖搖頭:“即便世界,也第名,所以就算還歡,也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