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淮鹽法改好,鹽政就能脫胎換骨。億斤鹽,兩百萬張鹽引,算來,千萬兩鹽稅銀子,關系啊。”
趙貞吉馬接着說:“龐原本将鹽引編成綱冊,分為綱,每以綱積引,綱引。
設為窩本,世代相傳,以避免權貴官宦侵占鹽引,搶領正鹽。後經商議,改為統産、統購、統運、分銷。
也就兩淮鹽從産到收購再到轉運,分别鹽場、鹽社部轉運,對,也允許其插。等到鹽轉運到各布政司,鹽商再到各布政司鹽社分購淮鹽,轉運至各州縣販賣。
如此來,最限度杜絕此最容易弊營私、偷逃鹽稅收鹽、運鹽環節問題鹽商賣鹽,也需牌照,但用再淮東鹽場買鹽,直接鹽務社各布政司分号購買即”
儀瞥拱。
老,聽聽,對兩淮鹽政法反複讨論,幾經權衡斟酌過,就定計,們就聽聽,解到底麼回事就,何必拗着來。
“統産、統購、統運,老夫聽得龐法裡,從産鹽到收購再到轉運,全由兩淮鹽務社全責,獨攬,會會弊空間?”
儀問題,面面相觑。
朱翊鈞突然開對王國說:“王侍郎,曾經參與龐都使鹽法讨論,也提過類似疑惑。給尚書解惑。”
太仆寺卿王國連忙拱答:“!
當時龐解釋,兩淮鹽務屬于國商辦,太子殿稱其為公司。公者,公衆社稷之财,司者,轉運經營之。
即産權為公,以民商經營。”
拱馬察覺到某處漏洞,直接問:“産權公,到底歸誰管?”
衆寂靜,王國時麼回答,由自主向朱翊鈞。
朱翊鈞緩緩答:“公司商社歸戶部管,但經營度支,繳納賦稅歸戶部管。就好比陸兵馬歸兵部指揮,但軍籍、铨選、述功歸兵部管。”
拱聽。
鹽務社這樣國商辦“公司”,會單獨衙門管,戶部、都察院隻管監督無貪污營私,管按章納稅。
必以後運社,還幾冒來礦業社、鋼鐵廠,都“公司”,都樣套。
拱很問問,這公司到底歸個衙門管?
但剛才被啪啪打臉,拱臉現還痛,也就強忍着說。
鹽務社讨論刻鐘,告段落,接到朱翊鈞神示,徐階問:“諸位再無其見吧?”
衆語,拱甕聲答:“戶部沒。”
戶部沒見,就太平。
徐階裡笑兩聲,臉正說:“既然如此,閣就票拟準允龐尚鵬兩淮鹽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