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罪己诏曰:
朕嗣守鴻緒,帝陟之威,祖宗付托之,宵旦兢惕,罔敢怠荒。
乃者災害頻仍,流氛熾,忘累世之豢養,肆廿載之兇,赦之益驕,撫而辄叛,甚至受其煽惑,頓忘敵忾者。
朕為民父母,得而卵翼之,民為朕赤子,得而懷保之。
令秦豫邱墟,楚腥穢,罪非朕躬,誰任其責?
所以使民罹鋒镝、蹈、血流成壑、骸積成者,皆朕之過也。
使民輸刍挽粟、居送齋、加賦無藝之征、預支稱貸之苦者,又朕之過也。
使民如縣罄、田盡污萊、望煙而無門、号風而絕命者,又朕之過也。
使民告兇,旱潦薦至,師旅頻仍、疫厲為殃、幹之、聚之怨者,又朕之過也。
至于任臣而法,用臣而廉、言官首竄而議清、武将驕懦而功奏,皆由朕撫馭失,誠未至。
終夜以,局蹐無。用告,朕自今痛加創艾,省夙愆,惜才以培元氣,守舊制以息煩嚣,忍之政以收,蠲額之科以養民力。
用兵征饷,原非得已,各撫按官,急饬司,方勸輸,無失撫字。倘擅加耗羨,蒙混私征,又濫罰淫刑,緻民堪命者,拿問。
其流來歸,除盡豁逋賦,仍加插振濟,毋緻失所。至于罪廢諸臣,公忠正直廉潔幹才尚堪用者,拘文武,著吏、兵部确核推用;
澤豪傑之士,恢複郡邑者,分官世襲,功等開疆。即陷沒脅從之流,或能舍逆反正,率衆來歸者,準許赦罪功;若能擒斬闖獻,仍予通侯之賞。
于戲!忠君愛國,同;恥除兇,誰無公憤。
尚懷祖宗之澤,助成底定之功。克厥愆,曆告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