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對于方鵬懷疑還隻個推測,并且于章也沒把握能查其線索。
所以嘛,當然給自己留好餘。
李鈞聽後點點頭,随即将份文件遞給:
“這隊裡對方鵬調查資料,如果還需對繼續調查,以另派。”
為支隊長,當然希望案子辦得越仔細越好,刑事案件容得任何點纰漏。
而且憑對于章解,這個案子應該還些其問題。
“用用。”于章擺拒絕:
“真就理資料。”
回到積案辦公。
于章辦公,開始翻閱起方鵬個資料。
開頭個信息之過,所以這次隻簡單就略過。
方鵬庭背景也很簡單,現隻剩個。
往後翻,來到作經曆裡。
方鵬最集體企業普通員,還曾給領導開過車。
企業改制,方鵬拿到筆賠償後就離開。
之後給廠開過兩通勤車,再之後就開起租車。
到這裡,于章發現對勁兒方。
方鵬開通勤車時間至。
開租車時間至。
從時間,。
沒記錄。
也就說,這方鵬沒作。
于章拿本子,将這寫,并後面畫個問号。
這份資料還夠詳細,就算方鵬沒作,最起碼也應該寫緻原因。
總能沒作,這方鵬就麼都沒吧。
而且以往作經曆,個習慣躺平,突然時間沒作,這本就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