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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蛾》130、已閱飛書皆感同(第4頁)

時都用直接威脅,給個示就以,比如張對李說“最好,閨女平時注點,别莫名其妙”。

此事最核問題就于,張本事,能讓李閨女莫名病!

這種事按照現門規,假如捅到尊長裡,尊長也頂隻能警告張

假如警告無用,張,術門能能查确鑿證據還兩說,就算查,也隻能事後追罰。

後果并能給張處罰也會太嚴

為被方,李覺?恐寝

麼應該麼辦呢?何考沒說,但幾位長老都約而同“起來”,隐娘與樵夫之亂,術門曾共誅令——

術士之間争鬥,得以對方無辜親友為挾,違者共誅。

這句話很簡單,但幾個點須強調。

首先适用術士之間争鬥,懲罰對象也術門弟子,與術門之普通無關。

其次保護對象争鬥雙方無辜親友,們并非術門,也與争鬥本無關。

比如兩名術士争奪件法寶,張卻告訴李:“若還放棄,全!”

這就共誅令針對典型案例,似嚴苛,實則将争鬥限制術門部,保護術門弟子親眷

處罰方式簡單粗暴,隻條共誅。假如麼辦?觸犯。

祯通完電話,位長老目相對……最後椿:“這等奇事,還從未經曆,諸位何計較?”

長老:“應該就如老鬼所說,與等所受傳承關。”

康如林皺眉:“祖師所傳神印,并未專講共誅令,否則等豈能

妙訣,尚非等修為所能解讀,但其相關記錄。所以見隐蛾信,才會這種應。”

長老點頭:“應當如此。”

野鳳凰:“何原理,們隻共誅令實施。”

康如林:“次宗法堂通告,就順起發布吧。”

椿:“用等,此事,宗法堂應專門通告。”

何考尚,因為自己封郵件,宗法堂打算專門頒布條“共誅令”。時分回到栖原,老錢特開車來接,然後又見到楊靈兮母女。(沒,更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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