麼,究竟樣,才能把仇轉移或者消弭?
把這裡次性全殺?
聽起來錯,但實際起來好像。
因為先說自己才方,就算蕭寒真豁,定決這樣幹,李靖也會第個來反對。
自古以來,殺俘直被視作軍忌,輕易得觸碰。
比如當起,項羽等殺俘。
以現目來,們真錯麼?
未必吧!如果些敵軍殺,任由自流話,們為何還費盡,打赢場仗?
但,當們為勝利,旦動起屠刀,性質也就變!
因為這就從場戰争成敗,無限到理!怕發點再正确,也經群史學誅筆伐,順便還把屎盆子往們頭扣。
李靖通曉兵書,自然這其理,所以也絕讓自己名字,也排這些後面。
既然能殺,就隻能用點别法子。
比如……敵兩方之間,樹方勢力,讓們吸引仇?
貌似,因為相比于敵,們通常更叛徒!讓這兩幫窩裡鬥,蕭寒自己收漁利豈妙哉?
就當午,定襄突然間發布條奇怪命令:
介于昨治混亂,故決定組建支負責常治捕!
此捕員份限,種族限,從賤奴仆,到戶都參加!經錄取,待遇優!
而且,為讓些從作梗,蕭寒最後還特加句:比番選舉,阻攔,若強阻攔者,旦被告發,仗!告發者,賞鹽鬥,麻布料若幹……
此番通告,瞬間就傳遍定襄巷,個午,幾乎所異族都紛紛交頭接,就沒個主府門招募處報名。
侯爺,好像沒啊!您這個法子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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