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太需這筆錢
接來,蕭遠以秦州太守名義,從州府發公文,責令秦所官員,往太守府述職。
秦州之主,嚴令之,官員敢從。
數後,太守府議事廳,滿為患。
側邊,站着劉玉之、官文若,部分縣令。
邊站着,則餘名被秘密控制起來官員,們幾乎被押送到太守府,郭謙自然也其。
此時,這些神很自然,裡都透着顯驚慌之,因為這幾來,們府邸被兵圍堵,根本就沒辦法門,又被押到這裡,衆接來會發甚麼。
即便如此,當見到蕭遠時候,所官員還齊齊拱彎腰,施禮說:參見太守——
蕭遠随揮揮,接着正方主位,繼而開門見:今本官召集諸位來,也關于之條政令之事。
本官到任,肅清惡霸,清除匪患,查察貪官污吏,者兩事,皆已進入尾聲,效果顯著,而今,貪官污吏,業已眉目。
聽到這話,側官員紛紛喉結滑動,忍咽唾沫,腦袋也更。
蕭遠繼續:然而,某些官員見事将敗,竟膽包,密結刺客,企圖謀害本官!
說到這裡,也掃向郭謙。
後者見狀,狠狠咽唾沫,繼而忍擡用官袖擦擦額頭汗。
秦,需能為百姓事官員,需能治理民,系民衆官員,幫蛀蟲!
今,本官就以秦州太守份,徹底肅清貪官污吏!
話已至此,蕭遠也懶得再廢話,而突然指側官員,震聲:統統拿!
啊!?這句話,僅讓側沒事官員吓,側些,更瞬間全都跪來,紛紛哭訴:,卑職冤枉啊……
鑒啊……
誰敢喊冤!蕭遠,隔空指着其,厲聲說:鳳陽縣令!平帝,散盡财,得銀萬,賄賂郭謙,買得縣令職,随後貪贓枉法,巧名目,搜刮民脂民膏,藏銀餘萬兩,本官冤枉嗎!
平帝,就當今子帝号,當時也以此紀。
平帝,見鳳陽縣令買官賺盆滿缽滿,甘縣令,紅已,遂送銀萬,買得此官,之後,比之鳳陽,更加惡,僅貪得無厭,更菅命,于治,縣冤案幾何,本官冤枉嗎!
還們!貪!搜刮民脂民膏!藏銀何處,以為本官嗎!冤枉們嗎!
至于郭謙,就更用說!時任秦州長史,,賣官職!?
爾等贓官,置民衆于,禍亂秦州!理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