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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唐通》第631章 張煌言審案(第1頁)

揚州府。

府衙後堂,揚州府張煌言如針氈。

這件事太棘

方官辦案原則麼?

真相?主持公平?

錯!

首先些事真相;其次沒絕對公平。

方官辦案原則自保盡量讓雙方滿

自古民告,官究。

原告滿直告,占用政資源說,還會響審案官員名聲。

被告滿也會反告,後果。

張煌言猶豫良久後,提筆給朱慈烺寫公文。

律規定:若府州縣官犯罪,所轄得擅自勾問,止許開具所犯事由,實封奏聞。若許準推問,依律議拟回奏。

審官員以,需得到批準。

太子尚監國,相應權限。

得到太子後,張煌言分别寫公文傳喚原告被告。

後。

幾個民代表作為原告府衙

被告,寶應縣,州,吏部郎長子徐弼。

範久居京,揚州産業全都交給徐弼打理,傳喚理所應當。

府衙站滿圍觀百姓。

議論聲,張煌言使勁拍驚堂

原告率先發言,并提交證據。

随着堂陷入靜,所向張煌言。

這樁民告官案子響很這位揚州府如何審案。

注視,張煌言沉吟片刻後問:“先把徐弼帶。”

都愣

原告民,被告弼,現把被告帶幾個

揚州府,現已成為張煌言幕僚任民育站聲提:“張應該先問徐弼,被告。”

張煌言搖頭同時嘴角微微揚,絲難以察覺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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