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後碼幾個時字,累,換換腦子,寫個晉州、郡、縣級政府架構。
之所以弄這個,因為發現些讀者用東漢官制套晉。
或許國比較熱門吧,對時候制度比較解。
但說,晉官制确實很與東漢相同,但畢竟演化魏、晉兩朝,改動,宜搬套。
先從縣級開始。
、主官名号
曹魏時期,諸縣令秩千者,第品;縣令相百者,第品;諸縣長令相,第品。
晉時期,諸縣令秩千者,第品;縣令相百者,第品;諸縣長令相,第品。
《堂書鈔》引晉令:縣千戶已,州郡治百以,皆為令,滿此為長。
縣為國者為相。
因此,縣級最長官名号個:長、令、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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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權
縣令,職掌縣,職事最煩。
勸農、勸學、訴訟、收稅乃至兵權等等,全部由縣令主,比後世其王朝縣令權力太。
比如,後世其王朝縣令沒權處決囚犯。但晉縣令長操刑殺之柄……令長斷獄但待牧守覆案,且湯殺囚之俗也。
再比如,晉縣令還兵權,這又其王朝縣令所具備。
令長之職,于縣事無所綜,兵政自例。
縣令,會加将軍号,這國以來老傳統。
呂蒙,以平都尉令廣德長,後拜偏将軍,領尋陽令。
本書現喬智,當縣令時加殄寇将軍。
朝宋沈攸之,起為龍骧将軍、武康令。
朝齊蕭赤斧,為建威将軍、錢塘令。
朝梁沈瑀,起為建武将軍、餘姚令。
等等,列舉。
簡單來說,至唐代,縣令職權就被閹割。到清,繼續閹割,百裡侯難副其實,縣令之職也沒魏晉時被。
、縣佐吏
、丞
諸縣令秩千者,第品,其丞、尉第品;
縣令長相百及以者,皆第品。
目以考證到,晉還置縣丞,《晉書》提及:範廣為堂邑令丞……
這晉末事。
東晉沒縣丞,好說。
朝宋《宋志》:(晉)後則無複丞,唯建康獄丞。
、尉
官品參照條。
縣置,次縣、縣各。
洛陽置部尉。
之後,建康亦部尉,至遲晉成帝鹹()時已部尉,自此未變。
部尉:尉渚,尉延興寺後巷,東尉吳帝陵,尉,尉朝溝,尉清流溪孤首橋,尉。
、方略吏
縣置方略吏,無品,吏職,但與縣吏主簿功曹等同列,而與縣尉另成節。
縣丞(官)、縣尉(官)、方略吏(吏)皆為縣之佐,縣令無權自辟。
、縣屬吏
、綱紀類
功曹、廷掾(隻晉,東晉沒)。
、門類
主簿、錄事史、主記史、門史、門書佐、門幹、門遊徼、門亭長、門議、門循等等,寫。
、諸曹
戶曹、法曹、曹、倉曹(東晉時能已改名倉督監)、賊曹、兵曹、獄曹、獄史、獄門亭長、都亭長、驿吏、勸農、官掾等等,列。
以所屬吏,全由縣令自辟,朝廷管。
這些屬吏全種徭役,沒資。
《晉志》、《宋書·謝方傳》、《徐裕傳》、《梁書·成王秀傳》等都提到這些吏員沒資,以至于刺史、太守,奏朝廷為們讨錢,成功,梁成王簡府州貧老單丁吏,遣散百餘,百姓甚悅。
當縣吏成種苦差事,變成力役,概因為油都被豪強占,剩自己貼錢班。
、特殊職位
、關塞諸尉,第品。
這個隻該縣關隘時候才會設,歸縣令管,兵。
這又晉縣令權力佐證之。至唐代,開元關、關之類關隘,縣令無權管,也指揮駐紮于此兵,清就更用說。
、縣參軍
縣令加将軍号時置。
完。
空再寫郡、州級别官吏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