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着奸笑,氣得時說來話,給氣壞。
這時候,正好過個捕,姑娘趕忙叫,“捕哥,這兒耍流氓!”
覺着莫名其妙,“證據嗎?
真病。”
捕,又姑娘,毫猶豫把押。
聲喊:“麼這麼容易就相信啊!
真個老!”
捕管麼,無視各種嚎叫,徑首把押往府衙。
老乞丐眯着,饒興着這切,絲毫沒摻,時時咂咂嘴,盯着女孩。
捕把押到府衙門,問門衙役,今沈仲,隻得讓正好此客縣臨時來斷此案。
這其州府絕無能。
縣仔細端詳着,總覺得見過,沒時間,拍案堂。
“跪者何?”
女孩拱:“民女蕭婉君,狀告這男子當窺探過女子,圖謀軌!”
縣被吓,這竟蕭姐。
卻輕描淡寫:“民沈哲,慶乞丐。”
這場面,第次見。
縣敢惹蕭婉君,首勾勾盯着沈哲,“見眉間股豪氣,這穿着,當真個乞丐,這正茂風華歲,這如此繁華慶,居然連個作都到,真損慶臉面!”
無奈說:“,落,又沒麼藝,隻好沿乞讨,這沒犯麼王法吧。”
縣拍驚堂:“化耍流氓就犯王法!”
“當真沒耍流氓,隻對過姑娘欣賞加,并無言遜或騷擾之舉!”
蕭婉君怼:“但長期窺探過女子,誰幹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