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書記員驗證雙方員份後,開始宣讀法庭紀律。
現場頓時片靜,隻剩個聲音。
從法庭指揮,遵守司法禮儀?。。。。。。。
法庭紀律宣讀完畢,請全體起,請議庭法官入庭。
審判台側門被法警打開,個穿法官袍現。
勝特,最面個,自己認識。
哎。。。。。
沒見到熟悉王雲友法官,勝點遺憾。
請
等到法庭衆全都落座之後,庭審開始。
咚。。。。
魔都級法院,刑事審判庭,現開庭。
請法警将被告帶法庭。
主審法官指令達,魏勇被帶進來。
勝精神面貌錯。
請法警為被告解除戒具。
很,魏勇銀镯就被掉。
等主審法官核對完魏勇基本信息後,接着進入正題。
本院依據《刑事訴訟法》第百條之規定,依法組成議庭,公開開庭審理,魔都區檢察署提起公訴被告魏勇‘搶劫殺’案。
由周靖川,也就本擔任主審法官。
首先由公訴宣讀起訴書。
季平信聽到指令後,拿張紙,開始起來。
魔都區檢察署起訴書。
被告魏勇,男,歲,。。。。。。。。
本案由區治局偵查終結,以被告魏勇涉嫌‘搶劫罪’、‘故殺罪’。移送魔都區檢察署審查起訴。
經依法審查查:被告魏勇個建築臨時,父親邁,女兒幼,還個長期患病需藥妻子,活貧困。
于,午點分從班後,回途經過處即将拆遷,遇到者葉婉。
無之到者攜帶萬現之後,産據為己頭,随即付諸于動。
殺害葉婉之後,奪取其随攜帶所财物。
午點分,塘民曹伯庸途經之時,發現者葉婉,随即進報警。
警方接到報案後,第時間趕到案發現場,并進調查取證作。
通過調取沿途監控,警方鎖定被告魏勇作案嫌疑,并于午點分進抓捕。
據魏勇交待,于其雜物,搜屬于者财物,現萬元。
認定述事實證據如
,被告魏勇供述與辯解。
,現場勘驗筆錄與照片。
,由區治局司法鑒定具因鑒定報告,指紋鑒定報告,迹鑒定報告。。。。。。
,于案發現場到兇器匕首,以及從被告搜财物。
,沿途監控視頻。
,其輔助證據。
本院認為,被告魏勇因搶劫财物,故殺緻。
其為觸犯《刑法》第百條、第百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
應當以‘搶劫罪’、‘故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百條之規定,提起公訴,請法庭依法判處。
此緻:魔都級法院
起訴書宣布完畢。
勝聽着季平信發言,臉神毫無變化,裡笑已。
果然丘之貉,全都歡玩這些避就輕把戲。
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還真臉說這句話。
就連引用《刑事訴訟法》條文,都充滿搞笑氣息。
這把自己給笑,好繼承自己帥氣表嗎?
主審法官這時候對着魏勇問:被告,剛才公訴宣讀起訴書,聽清楚嗎?
清楚
對起訴書所指控犯罪事實,以及認定罪名,麼異議嗎?
。
對于魏勇回答,主審法官絲毫覺得。
故殺罪,都掙紮幾,才怪事。
怕隻萬分之機會,也會拼命抓。
詳細描述,對于部分異議。
聽到主審法官提問後,魏勇很幹脆說:承認撿到萬現,但并沒殺。
回,到放着個袋子,打裡面錢樣子。
就打開來,等确認錢後,時貪就拿回。
但也點害怕,以為誰丢,因此分錢都沒敢。
沒過兩警察就來抓,以為失主報警,當場就說錢事。
等到治局,警官給筆錄時候,問為麼殺,麼殺,都直接傻。
壓根就沒見過對方,麼能會殺。
法官,說都實話,沒殺啊!
魏勇說到最後時候點激動,像極被冤枉。
但法官才會管這些,判罰主依據還證據。
公訴,麼詢問被告嗎?
,法官閣。
季平信轉頭向魏勇問:被告,說當時到錢,對嗎?
魏勇點點頭:對
除錢以,還其東嗎?
,裡面還把匕首,件女士套,隻老舊鋼筆。
季平信等就魏勇這麼回答。
當嚴肅說:照所說,确認錢以後,就拿直接回,為麼把其東也起帶回。
這樣話,豈增加失主到能性。
,葉婉正這把匕首之,而刀柄隻留個指紋,這太巧。
魏勇連忙應:當時到錢之後很激動,也就沒麼。
也因為袋子已經破,沒辦法再裝東。
所以隻能粗略把幾樣東,然後就丢到垃圾桶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