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客氣!”
……
殺戮世界。
“哥,到底裡呢?”
,莫凡還沒到哥莫言。
“難,真用種方式尋?”
很之,甚至以說,進入這方‘殺戮世界’時,就,自己以通過兩種方式尋哥。
第種,就随波逐流,以縷普通‘蒙殺’,飄蕩世間,尋哥之蹤迹。
而第種,則以自,彙聚此間所充斥真正‘蒙殺’,‘攪動風雲’,成為‘世間焦點’,讓哥自己尋來。
兩種方式,優劣都分顯。
者,效率,但全控。而後者,效率,但控,定會引發諸變數,甚至——
能會給哥,帶來緻命威脅。
畢竟,若成為‘世間焦點’,吸引肯定會隻哥,定然還此間無數靈。
而此間,靈之間,殺戮止。即便沒任何理由,隻遭遇,都會毫留相互厮殺。
如此,旦無數靈彙聚,而哥也其話,哥之處境,而。
到時,就算到哥,以過縷‘蒙殺’狀态,恐怕也無法相助哥。
所以,盡管第種方式,到哥幾率,非常非常,但還選擇第種方式。
相比哥全,甯願些時間。
隻,過——
這方‘殺戮世界’,遠比象,得太。像這樣尋,着實比撈針,都難。
怕再時間,但卻擔,這樣會直到哥。
畢竟,無論,還哥,相對于個‘殺戮世界’來說,都太過渺。
縱然刻搜尋,兩相遇幾率,也微乎其微。
“能覺到,哥就此方‘殺戮世界’!”
“已經到這步,絕能功虧篑,更能因為,而讓哥陷絕境。”
猶豫陣後,最終還決定,繼續用第種方式,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