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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元輔》第327章 第004章 捉拿訟棍(上)(第1頁)

進京告禦狀這種為,後世也過名字略變動,溫,叫訪。

告禦狀還訪,總之這種事,古往今來都方官最為惡痛絕現象,而這種事,也毫方官視之為刁民。

務實世對于訪群衆其實也頗為頭疼,但好當時并負責接待訪群衆這業務,畢竟代好歹個信訪辦,又所謂縣長信箱之類般而言會鬧到們縣委

後來,由于盤又勉強還算志向輕幹部,倒也沒幹壞事,所以群衆作僅限于調解幾次鄉民之間集體糾紛,并沒鬧到群衆般嚴

因此,對于訪這件事,還算得開,至到底麼事再說,而說先拿——危機公關其實也個優秀秘書所功課。

過很顯然,官員們概對于民戰争體會,更沒麼危機公關這種識,所以反應就比較簡單粗暴

這裡特别插句:帥嘉谟這個為,放能比較驚世駭俗,但若徽州,其實還真分特别。

因為徽州這個方,民風剽悍。當然這個剽悍們跟戚軍最歡征兵義烏樣,礦區較,當百姓動辄打架群毆,而說徽州好打官司。M。Ι。

老百姓曆來都逃避打官司傾向,認為打官司理無理,總之都醜事,而愛打官司,則會被當成刁民。而曆來方官考評,也總以涉訟事作為民風否淳樸标準之

然而徽州派,就很諧,倒後世美國很相似,動辄興訟,事沒事就歡對簿公堂,時形容為事起渺,訟乃蔓延,并用個特别精辟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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