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兇講述過程似乎太緻。”
劉國棟對血迹分析雖然沒太研究,但破案邏輯維能力,隻比陸川強,會比差。
陸川這麼說,就着王剛剛說案發過程,實際現場血迹形态分析過程緻。
王撒謊?
能,王得到信息審訊兇得到,沒必也能對自己撒謊。
所以,這就說王得到初始信息就問題。
也就說,兇審訊時候沒說真話。
這就奇怪,兇既然已經投案,為麼說真話?
殺都承認,卻殺細節撒謊?
“給王打個電話。”
半個時後,王再次返回案發現場。
“老劉,确定嗎?”
剛剛王接到劉國棟電話時候,才從現場趕回刑偵隊。
結果還沒進門,又被劉國棟個電話叫回來。
“入戶門血迹問題,也。”
王雖然線刑警,對技術太熟悉,但起碼判斷還沒問題。
陸川又給詳細解釋遍,王自然麼回事。
“兇沒指認現場?”
王臉鐵青回答劉國棟:“還沒來得及。”
“昨兇投案後,就對現場進現勘,兇邊也直接開始審訊。”
劉國棟點點頭,這也常規操作,等切塵埃落定才會進現場指認。
但現現問題,這個就改變流程。
“從現場血迹來,當時兇被害之間位置,尤其發沖突位置,兇描述太樣。”
“當然,兇當時激殺,也能把些細節忘,這樣,指認現場,讓兇現場複描述遍案發況,們對比。”
“,這就排。”
王事嚴性。
如果兇因為緊張,所以審訊時候漏掉些容,甚至說錯些案發時候景,這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