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都當時報紙查,千萬聽某些别用夥聽途說!
農民以養殖,自然也以售。
除部分方比較嚴格,隻能賣給供銷社或者收購站之,很方鄉鎮,每隔段時間,就會開次集。
老百姓以把自己養雞鴨,筐笸籮之類具,拿到集售賣,收入歸自己所。
當然,隻能賣自己産,更能買賣,就成投機倒把。
這就當時真實現狀,必須說清楚,然很能就會認為說邏輯問題,覺符時代。
至于為麼沒規模養殖,私搞養殖場?
原因很簡單,當時産力落後,糧産量限,沒麼飼料。
為保證底層民活,實現飯目标,糧允許倒買倒賣,隻能用自己糧養殖,牲畜根本就養活!
些,糧産量比較方,因為分糧比較,就以養些禽牲畜。
如果,貧瘠方,老百姓分到糧比較,養活自己都勉強,還拿麼搞養殖。
向陽隊,田本來就限,再加比較,所以養豬并,般都隻養幾隻母雞,用雞蛋換點針頭線腦,燈油鹽巴之類。
到幾個孫子孫女希冀神,李母軟:
“,們願養就養吧!過,咱們醜話說到頭,咱沒糧喂們,養兔子,們自己拔!”
“好!”
“太好啦!”
“奶奶真好!”
“……”
見幾個侄子侄女興得蹦尺,李衛民哈哈笑:“,這幾隻兔子必須掉,能賣,也能養!”
全體李:“……”
開玩笑,李衛民好容易回,給裡活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