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獻點點頭:“圩長制起源于太流域,太流域勢窪,極容易受災,
唐代就蘇州州帶量修築圩田,由方豪強富戶組織百姓修堤排,形成圩戶自治,但沒統管理。
;到宋朝時,遷都到杭州,太成為經濟,朝廷開始加強管理,設圩長,負責協調修圩、排澇、征稅,但仍依賴民間自發組織。
到朝,太祖推裡甲制,圩長納入朝廷管理範圍,職責開始增加。
包括但限于組織歲修圩堤、疏浚利維護,組織歲修圩堤、疏浚賦稅征收,以及處理圩田用、邊界争端糾紛調節。
優勢很顯,圩長制确保太流域圩田長期穩定,減洪澇災害;
其次則無需官府直接介入基層利,減政負擔,最後則通過共同修圩,增強鎮凝聚力。
劣勢則規模圩田各自為政,抗災能力限,其次則依賴傳統力修築,未能引入較為效程技術,第則圩長權利過,時候能會對抗官府。”“曾好見識!”
張子興輕輕恭維句,臉嚴肅:“圩長制也類似義倉、族田等等制度,也由當豪強或富戶擔任,
但為麼沒現或者很圩長盤剝、欺壓佃戶事、也沒百姓聯對抗圩長事現?”
待衆聲,張子興繼續:“第,圩長掌控著分配用權利,以及防止争沖突權利,讓夥都用;
其次,賦稅與勞役按照田畝數量征收,田畝就征,田畝就征,相同,用也如此。
第,圩田産,俗話蘇熟,,但需持續投入力物力維護,田主(業戶)錢,佃戶力,共同承擔修圩成本。
這點總結來就佃戶、百姓、富戶者之間利益共同體,擔任圩長豪強富戶敢欺壓百姓,百姓就維修圩田,百姓修建,圩長就給百姓用。
旦圩壩被沖毀,洪肆虐,淹毀農田,損失最就富商豪強,因為們田最。
諸位都,蘇州賦稅占成以,若現以兩種況,糧肯定會幅度減産,
響賦稅朝廷肯定會派來調查,到時候倒黴肯定盤剝百姓圩長。
而受災百姓概率由朝廷赈災,法責衆,尤其涉及到數以千計且沒直接對抗官府朝廷百姓,概率也會處罰。
集體發展業其實也類似,無論長、線長還成員百姓,共同目标都能賺到更到銀子。
隻制度确定,賞罰分,基本就會現問題。
如果問題依舊響商稅商過稅及貿關稅,官府肯定會介入。
至于說後期會與商之間産類似問題更會,契約精神、誠信問題、場競争等問題就能自調節。”
說到這裡,張子興再次起到闆,提筆寫幾字,衆微皺眉頭刻舒展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