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之後,尖兵資料再往。
【功績】過往秘境探索功績數字化呈現,尖兵經驗最直觀體現,也份晉依據。
再之後,【強度】、【靈】、【角】、【職階】、【秘能】由尖兵管理處認證,展示這些數值需定期測試。
【寶具】登記注銷則更自由些,尖兵以通過網絡自主完成,每個寶具都唯ID,同寶具同時間隻能現名。
比如這個棒球棍,就從某名暫借給子男,然後子男又送給李清。
這裡面能些說清事兒,但這種破事兒太,機關沒時間個個揪清楚,們主确保流通鍊迹循就夠,糾紛自己處理,再起訴。
最後【秘境準入等級】,這最核最信息。
如果将秘境比喻成遊戲關卡或者副本,很顯,次性,刷完就沒。
但渴望這裡級打寶數以萬計。
考慮到秘境很危險性,如果每個都以自由選擇秘境,麼級别夥,必然會選擇無限刷級副本,誰輕松獲得全靠收益呢?
因此,強度秘境永遠都會處于僧粥況。
如果對此放任管,最終秘境資源隻會被極數強者壟斷,輕将再無成長空間。
為解決這件事,機關摸索後,已經制定套完方案。
首先法律層面,規定全部秘境開發權分配權然屬機關所,任何發現秘境都第時間報,如果于全局發現,甚至獎拿。
而任何偷渡都屬違法為,量刑等同于搶劫。
這個基礎,機關會将半秘境用于尖兵培養,探索過程産戰利品名義歸聯盟所,需繳後再分配,但實際操作空間很。
剩半秘境,将向社會公開拍賣,就像拍賣油開采權樣。
聯盟當然沒必這麼,完全以徹底壟斷秘境資源。
但摸索後,機關得承認,追求效率這件事,企業永遠比機關優秀。
同樣秘境資源,企業開發,往往能獲得數倍于機關價值,培養強度更尖兵。
如果全隻個聯盟,這點價值倒也無所謂。
幾聯盟仍競争之,如果充分發揮企業效率,将很被對遠遠甩掉。
所以将半秘境進社會拍賣,也屬無奈之舉,算個太差方案。
毫無疑問,這些秘境都會被企業拍。
同時,由于企業間烈度競争,拍賣價格也都配得秘境産,機關得以獲得筆資維持秘境事業開銷。
但單這項措施還夠,依然無法阻止階尖兵狂刷級秘境。
于,【秘境準入等級】應運而。
每位尖兵都需定期測試,并結過往表現,強制限定個準入範圍,以确保每次秘境探索,都效,挑戰,益于才培養。
同時,這也确保瘋子們會送。
李清并歡這個限定,但也得承認理性。
如果沒這個規定,頂端幾位強度尖兵,必然會壟斷等級秘境,并用粗暴方式摧毀些風姿各異主宰,隻為提對們而言微點點強度。
既對資源浪費,更對藝術亵渎。
過秘境爆發初期,各聯盟用其實都這個策略,們都約而同把無數秘境瘋狂喂給數,指望着培養半神樣。
但實際效果非常差,尖兵強度與秘境強度跨度越,得到提也就越,何況主宰還沒得到丁點滿,還沒搞清楚狀況就被搞完事兒,其流寶藏自然也得憐。
相反,如果将這些資源分散投資,則完全夠拉起來幾個與單刷尖兵相物,這樣幾個組隊實力将遠超單刷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