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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曆山大四世》第兩百四十二章 古印度的宗教文化(二)(第1頁)

公元世紀時印度興起宗教。

但據耆傳說,此教淵源很古老,到當時已先後傳祖。

其實關于耆古老傳說既清楚,也難以憑信。

直到傳說史婆,才曆史物。

據傳說,史婆原伽屍國個王子,歲時,苦修後成,以後傳教,百歲而

尚祭祀,敬諸神,反對種姓制度,認為各種姓憑修,對婦女也歧視。

還初步組成傳教團體,提些教規誓戒。

史婆詳,據傳比耆教第公元世紀時候

真正使耆教得以确并興起筏馱摩

父親個部落首領,子,次子。

父母都史婆所傳教義信奉者,自幼也受這種響。

曾經結婚,并女。

歲時,父母世,得到兄長允許後

苦修冥(或)歲時自以為得,成為耆(戰勝欲者)、尼乾陀(解脫束縛者)。

被稱為耆雄即戰勝英雄,教徒也被稱為耆

雄遊方傳教,最初曾經遇到困難,後來信徒逐漸增,并且得到摩揭陀、阿般提等國君主支持。

世,據說當時已萬教徒。

代諸說同,很難确定。

以确定與佛陀基本同時,時間比佛陀略

雄被耆教徒尊為第祖,也最後位祖師。

改革發展史婆主張基礎為耆教确套教義。

教認為,世界永恒,而象婆羅門教所說神創造

世界無始無終,而隻形式變化。

組成世界萬事萬物也都如此。

世界切事物都包含兩部分,即物質精神兩種因子。

具體說,神,類,至各種動物、植物以至無物,都靈魂體兩個部分。

靈魂麼樣體結由自為決定

善者以轉神、為善善者靈魂以轉為動、植物以至無物。

婆羅門教獻祭,僅無助于來世幸福,而且殺惡業。

僅反對作惡以緻得到惡報,而且也善以求善報當作最

因為即使因善而轉神,也還沒最終擺脫或輪回痛苦。

,使靈魂脫離軀體,超越輪回,處于無所、無所極樂狀态。

教認為,使靈魂超越輪回,必須奉持寶,即正信、正

正信,就完全徹底信仰所傳教義。

,就正确學習理解耆教義。

求信徒們能夠從具體滅變化着事物認識到事物自永恒,從認識到靈魂永恒。

,就信徒實項誓戒,即傷害物,說謊話,偷盜,奸淫,貪私财。

史婆已定基礎奸淫戒而成

至于者,還更嚴格求。

例如,傷害物,僅禁止殺害任何種甚至最微物,而且禁止以引起争執、言語為,甚至禁止以傷害為。

們臉必須戴紗,以免蟲飛入必須邊掃進,以免踏蟲蟻。

指必須靜、反省、忏悔、消除欲,後者指必須各種自克制,經受各種使肉體受苦磨煉。

以後,以逐漸絕

教認為,隻這種極端才能業,消除業,使自己靈魂徹底擺脫由欲而導緻後果(業),超越,而達到極樂世界。

教反對用其物為犧牲祭神以求自己解脫,而主張用戰勝自己辦法求自己解脫;反對以神為主宰,而強調以決定自己命運;否認種姓差别,而強調宗教修養差别。

這些都具反婆羅門教時代氣息。

,耆極端。

極苦求靈魂極樂,以現實自殺求理

這對民隻能起種消極作用。

傳播,得到些國君主刹帝利支持,因為們對婆羅門特權位也懷

教對信徒求遠如對嚴格。

戒條禁止殺,因而也禁止從事農業,因為耕免傷害蟲蟻。

所以耆教徒

直到兩千後,印度還教徒。

但更教、婆羅門教、佛教等古印度各個流派印度教,裡面還非常哈拉帕文化轉世及靈魂之說。

期佛教佛教與耆教同時興起宗教。

創始喬達摩·悉達

喬達摩自己名字,悉達族名或姓氏。

伽毗羅衛今尼泊爾境)釋迦族首領淨飯王摩耶夫兒子(名字略類似羅國真平王摩耶夫個傳奇物——善德女王)。

關于說法,其國佛教傳統說法公元較為信。

悉達久即喪母,由其繼母也姨母撫養成長。

自幼就歡離群索居并種種問題。

父親讓婚,并盡量物質滿

所關仍然種種苦痛。

歲時個兒子,久即抛棄庭,

先後到過吠舍厘、王舍者學,而到滿

此後又修瘦成皮包骨頭,差,仍然沒

,後來次長達以後,終于認為自己已經得,這事。

們尊稱為佛陀(簡稱為佛,為覺者)、釋迦牟尼(釋迦族寂默賢者)。

佛陀流域摩揭陀等國遊曆傳教,至歲逝世(約公元)。

佛陀世以後,佛教繼續傳播,逐漸至于亞以,後世佛教雖印度再廣為流傳,卻成世界性宗教之

佛陀傳教,從世界起源之類哲學問題開始,而從分析問題入

先從基本哲學問題談起,回答說,譬如箭,命危旦夕。

這時候醫應該呢?如果先考慮這支箭麼材料造、誰造、造箭者經曆技術如何、這箭何特點等等問題,麼問題還沒提完,

佛陀認為,世正處于無邊苦,如同樣,當務之急拯救世,而從抽象理談起。

佛陀所傳最根本教義谛,即條神聖真理。

谛包括苦谛、集谛、滅谛、谛。

苦谛佛陀講起點,也就各種苦惱現象說起。

說,苦種:苦,老苦,病苦,苦,所求得苦,怨憎會苦,愛别離苦,受陰苦。

佛教認為,(形式、物質)、受(覺)、覺)、志)、識(識)種因素構成。

受陰(種Skandha,即種因素,或譯蘊)苦,就切方面苦。

集谛說形成苦原因。

佛陀對苦避免從客觀社會條件方面作分析,而專從主觀方面求原因。

認為,産原因欲愛,包括對淫樂欲愛、對長欲愛、對權力欲愛。

欲愛常,世界切都無常;欲愛求肯定自又沒個恒常

佛教所說諸無常,諸法無,就這個

既然切無常也無恒常末欲愛就從根本能實現。

這樣,苦就成為避免事。

佛教又繼承婆羅門教輪回,認為欲愛就動,動就必然造成其後果,這就業。

欲愛果,果又成以後因。

因果斷,輪回已。

如果說,佛教強調欲愛痛苦原因,這還種認識片面性(片面強調痛苦主觀原因),麼,佛教所說欲愛引起輪回,純粹種宗教迷信說法,無法用理性給以論證

滅谛說佛教,就消滅苦。

佛教認為,消滅苦關鍵于消除欲望,到欲愛永盡無餘,複更造。

類社會總客觀障礙困難,所以應該珍視畏苦、怕難奮進精神。

佛教卻教消除欲愛,用消除主觀方法消除主客觀,以達到佛教所謂絕對甯靜涅盤境

谛說佛教修主張途徑,包括正見(信仰正)、正維(決正)、正語(言語正)、正業(為正)、正命(活正)、正精進(努力正)、正正)、正定(精神集,禅定正)等

體包括兩個方面容:方面從理論領悟佛陀所宣揚教義,以提信徒宗教智慧;另方面從靜體驗佛陀所宣揚境界,以提信徒宗教修養。

佛陀教義婆羅門教個很同之處,就主張衆平等。

婆羅教認為,神命運主宰,神當然平等類之又分為種姓,種姓之間又平等

佛教承認神主宰位,把神以及其物都放之列。

佛教認為神比神通,但神作為衆種也能免除輪回之苦。

神還必須從佛陀教義啟示求得最終解脫,祭神求福就完全荒唐

佛陀又駁斥婆羅門教同種姓從普魯同部分産神話。

母親懷胎而,沒麼區别;每個沐浴以後都能變得清潔,根本婆羅門教所說某種姓清潔、某種姓清潔問題。

佛陀還說,社會同種姓隻由于同職業分形成,而自然如此;而且如果從分,刹帝利作為君主所屬種姓,位應該比婆羅門更

從佛陀反對婆羅門教平等主張來作用積極

,佛陀所主張平等正面切衆,隻信奉佛教,都能超脫輪回,進入極樂世界。

這平等隻進入虛無飄渺平等,本質張空頭支票,所起也隻能種麻醉消極作用。

而且,佛教還禁止收納負債奴隸為僧,因為怕觸犯債主奴隸主現實權益。

這就更以說佛教主張平等實際社會

佛陀所傳教義适應當時各種姓(尤其刹帝利吠舍)反對婆羅門種姓特權求。

佛教反對苦,并用比較易懂通俗語言傳教。

因此,佛教得到摩揭陀等國君主支持,受到量布施,也從各種姓獲得信徒,很就發展成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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