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教公元世紀時印度興起宗教。
但據耆教傳說,此教淵源很古老,到當時已先後傳祖。
其實關于耆教古老傳說既清楚,也難以憑信。
直到傳說第祖史婆,才曆史真過物。
據傳說,史婆原伽屍國個王子,歲時,苦修後成,以後傳教,百歲而。
尚祭祀,敬諸神,反對種姓制度,認為各種姓都憑修得,對婦女也歧視。
還初步組成傳教團體,提些教規誓戒。
史婆卒代詳,據傳比耆教第祖雄,概公元世紀時候。
真正使耆教得以确并興起筏馱摩。
父親個部落首領,子,次子。
父母都史婆所傳教義信奉者,自幼也受這種響。
曾經結婚,并女。
歲時,父母世,得到兄長允許後修。
苦修冥,(或)歲時自以為得,成為耆(戰勝欲者)、尼乾陀(解脫束縛者)。
被稱為耆雄即戰勝欲偉英雄,教徒也被稱為耆。
雄遊方傳教,最初曾經遇到困難,後來信徒逐漸增,并且得到摩揭陀、阿般提等國君主支持。
雄歲世,據說當時已萬教徒。
雄卒代諸說同,很難确定。
以确定,與佛陀基本同時,世時間比佛陀略。
雄被耆教徒尊為第祖,也最後位祖師。
雄改革發展史婆主張基礎為耆教确套教義。
耆教認為,世界永恒,而象婆羅門教所說樣神創造。
世界無始無終,而隻形式變化。
組成世界萬事萬物也都如此。
世界切事物都包含兩部分,即物質精神兩種因子。
具體說,起神,含類,至各種動物、植物以至無物,都靈魂體兩個部分。
靈魂麼樣體結,由自為決定。
善者以轉為神、為善,善者靈魂以轉為動、植物以至無物。
婆羅門教殺獻祭,僅無助于來世幸福,而且殺本就造惡業。
耆教僅反對作惡以緻得到惡報,而且也把善以求善報當作最理。
因為即使因善而轉為神,也還沒最終擺脫轉或輪回痛苦。
們最理,使靈魂脫離軀體,超越輪回,處于無所、無所能極樂狀态。
耆教認為,使靈魂超越輪回,必須奉持寶,即正信、正正。
正信,就完全徹底信仰雄所傳教義。
正,就正确學習理解耆教教義。
求信徒們能夠從具體滅變化着事物認識到事物自永恒,從物認識到靈魂永恒。
正,就求信徒實項誓戒,即傷害物,說謊話,偷盜,奸淫,貪私财。
這戒雄史婆已定戒基礎加奸淫戒而成。
至于苦者,還更嚴格求。
例如,傷害物,僅禁止殺害任何種甚至最微物,而且禁止切以引起争執、言語為,甚至禁止切以傷害命無識為。
們臉必須戴紗,以免蟲飛入緻;必須邊掃邊進,以免踏蟲蟻。
們為實苦,者指必須靜、反省、忏悔、消除欲,後者指必須動實各種自克制,經受各種使肉體受苦磨煉。
實苦以後,以逐漸絕而。
耆教認為,隻這種極端苦才能造業,消除業,使自己靈魂徹底擺脫由欲而導緻後果(業),超越,而達到極樂世界。
耆教反對用其物為犧牲祭神以求自己解脫,而主張用戰勝自己欲辦法求自己解脫;反對以神為主宰,而強調以決定自己命運;否認種姓差别,而強調宗教修養差别。
這些都具顯反婆羅門教時代氣息。
但,耆教向另極端。
教以體極苦求靈魂極樂,以現實自殺求理永。
這對民隻能起種消極作用。
耆教傳播,得到些國君主刹帝利支持,因為們對婆羅門特權位也懷反。
耆教對信徒求遠如對者求嚴格。
最戒條禁止殺,因而也禁止從事農業,因為耕時免傷害蟲蟻。
所以耆教徒很商。
直到兩千後,印度還許耆教徒。
但更則結耆教、婆羅門教、佛教等古印度各個流派産印度教,裡面還非常哈拉帕文化轉世及靈魂之說。
期佛教佛教與耆教同時興起另個宗教。
創始喬達摩·悉達。
喬達摩自己名字,悉達族名或姓氏。
伽毗羅衛(今尼泊爾境)釋迦族首領淨飯王摩耶夫兒子(名字略類似羅國真平王淨摩耶夫也個傳奇物——善德女王)。
關于,種同說法,其以國佛教傳統說法公元較為信。
悉達久即喪母,由其繼母也姨母撫養成長。
自幼就歡離群索居并考種種問題。
父親讓很結婚,并盡量物質活滿。
所關仍然世種種苦痛。
歲時個兒子,久即抛棄庭,修。
先後到過吠舍厘、王舍,從裡修者學,而能到滿。
此後又修苦,瘦成皮包骨頭,差點,仍然沒得。
于進,後來次長達夜苦冥以後,終于認為自己已經得,這修第事。
被們尊稱為佛陀(簡稱為佛,為覺者)、釋迦牟尼(釋迦族寂默賢者)。
佛陀恒流域摩揭陀等國遊曆傳教,至歲逝世(約公元)。
佛陀世以後,佛教繼續傳播,逐漸至于亞以,後世佛教雖印度再廣為流傳,卻成世界性宗教之。
佛陀傳教,從世界起源之類哲學問題開始,而從分析問題入。
問為麼先從基本哲學問題談起,回答說,譬如個箭,命危旦夕。
這時候醫應該樣呢?如果先考慮這支箭用麼材料造、誰造、造箭者經曆技術如何、這箭何特點等等問題,麼問題還沒提完,箭就。
佛陀認為,世正處于無邊苦之,如同箭樣,當務之急拯救世,而從抽象理談起。
佛陀所傳最根本教義谛,即條神聖真理。
谛包括苦谛、集谛、滅谛、谛。
苦谛佛陀講起點,也就從各種苦惱現象說起。
說,苦體種:苦,老苦,病苦,苦,所求得苦,怨憎會苦,愛别離苦,受陰苦。
佛教認為,由(形式、物質)、受(覺)、(覺)、(志)、識(識)種因素構成。
受陰(種Skandha,即述種因素,或譯蘊)苦,就指等切方面苦。
集谛說形成苦原因。
佛陀對世苦避免從客觀社會條件方面作分析,而專從主觀方面求原因。
認為,産苦原因于欲愛,包括對淫樂欲愛、對長欲愛、對權力欲愛。
欲愛求常,世界切都無常;欲愛求肯定自,又沒個恒常。
佛教所說諸無常,諸法無,就這個。
既然切無常也無恒常自,末欲愛就從根本能實現。
這樣,苦就成為避免事。
佛教又繼承婆羅門教輪回,認為欲愛就動,動就必然造成其後果,這就造業。
業以欲愛果,果又成以後因。
于因果斷,輪回已。
如果說,佛教強調欲愛痛苦原因,這還種認識片面性(片面強調痛苦主觀原因),麼,佛教所說欲愛引起輪回,純粹種宗教迷信說法,無法用理性給以論證。
滅谛說佛教目,就消滅苦。
佛教認為,消滅苦關鍵于消除欲望,到欲愛永盡無餘,複更造。
類社會總斷克客觀障礙困難進,所以應該珍視畏苦、怕難奮進精神。
佛教卻教消除欲愛,用消除主觀方法消除主客觀對,以達到佛教所謂滅絕對甯靜涅盤境。
谛說佛教修主張途徑,包括正見(信仰正)、正維(決正)、正語(言語正)、正業(為正)、正命(活正)、正精進(努力正)、正(正)、正定(精神集,禅定正)等正。
正體包括兩個方面容:方面從理論領悟佛陀所宣揚教義,以提信徒宗教智慧;另方面從靜體驗佛陀所宣揚境界,以提信徒宗教修養。
佛陀教義婆羅門教個很同之處,就主張衆平等。
婆羅教認為,神命運主宰,神當然平等;類之又分為同種姓,種姓之間又平等。
佛教承認神主宰位,把神以及其物都放衆之列。
佛教認為神比得神通,但神作為衆之種也能免除輪回之苦。
神還必須從佛陀教義啟示求得最終解脫,祭神求福就完全荒唐事。
佛陀又駁斥婆羅門教同種姓從普魯體同部分産神話。
指,切都母親懷胎而,沒麼區别;每個沐浴以後都能變得清潔,根本婆羅門教所說某種姓清潔、某種姓清潔問題。
佛陀還說,社會同種姓隻由于同職業分形成,而自然如此;而且如果從分,刹帝利作為君主所屬種姓,位應該比婆羅門更。
從佛陀反對婆羅門教平等主張來,作用積極。
,佛陀所主張衆平等正面,切衆,隻信奉佛教,都能超脫輪回,進入極樂世界。
這平等隻進入虛無飄渺國平等,本質隻張空頭支票,所起也隻能種麻醉民消極作用。
而且,佛教還禁止收納負債奴隸為僧,因為怕觸犯債主奴隸主現實權益。
這就更以說佛教主張平等沒實際社會義。
佛陀所傳教義适應當時各種姓(尤其刹帝利富吠舍)反對婆羅門種姓特權求。
佛教反對苦,并用比較易懂通俗語言傳教。
因此,佛教得到摩揭陀等國君主支持,受到富量布施,也從各種姓獲得批信徒,很就發展成個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