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既然能問面問題,麼能會解相關東呢?
随即問:公訴,請混淆概。
問,銀麼能證,從魏勇搜萬現,就葉婉當所取部分錢。
錢面指紋,還說這筆錢具獨無标識。
季平信點麻爪。
銀每進錢這麼,難還特記錄錢編号啊!
這就脫褲子放屁樣,此舉嗎?
季平信無奈對着主審法官:關于這點,公訴方會庭後對現進指紋提取、驗證,以便更好确認事實。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百條規定,法庭審理過程,公訴、當事辯護、訴訟代理權申請通證到庭,調取物證,申請鑒定或者勘驗。
這着即使開庭後,公訴也權利提交證據?。
主審法官聽到後回:同,請書記員記錄這點。
接着轉頭向勝:被告辯護律師,還沒其證據需質證?
這話問來,就程序繼續,但過個問題。
畢竟公訴方已經提起證據鑒定。
勝向季平信問:公訴,這把作為兇器匕首,場賣麼價格嗎?
季平信皺眉頭,沒第時間回答。
因為拿準,勝又套。
頗點朝被蛇咬,怕井繩。
勝也沒等,繼續開說:這把匕首并們國品牌,而來自瑞典品牌Fallkniven
型号為S,售價為元。
請問公訴,以魏勇經濟條件,這個能力來購買如此昂貴匕首嗎?
季平信還沒回答,翻起資料。
根據魏勇當時對于氣描述,勝王靜靜裡得到靈後,這才把目放到兇器品牌。
鲱魚罐頭這個東,價格,受衆圈子很。
歡,根本碰都會碰。
歡絕對會買最正宗,比如從瑞典進。
匕首既然殘留這個,應該長期接觸。
勝開始,會會麼專用刀,特網搜,沒到還真到款式樣匕首。
算之吧!
等會兒後,季平信這才開說:魏勇買起,并代表以,否則也解釋,為麼刀柄隻指紋。
更何況周圍民都已經廢棄,也能原先居民遺留來。
這條魏勇每班必經之,依據經濟況,很能會進麼能用東。
怕撿到這把匕首,也為奇。
這個解釋真到位,都用假設。
勝直接回:說撿,案發當撿嗎?
如果就撿到,并且每都帶,也應該會到過吧!
公訴,還提點,個搬磚頭、扛,麼樣帶着把沒刀鞘匕首。
又麼會犯案後,把匕首遺留現場。
覺得這樣為,根本符邏輯嗎?
甚至連說法,也都自相矛盾嗎?
季平信又次被勝給幹沉默。
主審法官裡跟個鏡似,目庭審程序暫時已經進。
如果把幾個核證據疑點解決掉,會直都卡這。
除非公訴方主動放棄,又或者勝直接提緻命性疑點,能錘定音。
否則雙方還會繼續掰扯。
隻依據況來說,這個案件疑點越辯越,勝這方占據絕對優勢。
覺份互相調換才說通。
主審法官跟兩位議庭法官聲溝通後,也沒給繼續發言機會。
咚。。。。。
鑒于公訴方提鑒定請求,本席宣布,暫時休庭。
次開庭時間會另通。
請法警将被告魏勇,帶回守所,繼續羁押。
随着議庭幾位法官退場。
現場很就響起片議論聲。
季平信目點複雜勝後,自顧自收拾起資料。
這時候,王宇豪開問:律,說這個案子,咱們算算已經赢?
勝微微搖搖頭:也許吧!但隻法官沒宣判,切都還未數。
孩子,興半場開槟啊!
其實勝裡也點遺憾,法官給機會啊!
自己還很私貨沒甩,然絕對以炸翻。
旁聽席,王繼續裡沒動,目陰沉盯着勝,些麼。
很,東收拾完畢後,勝朝着法庭面。
等過王面時候,臉微笑:王先,幫查清魏勇殺害妻子兇,很開?
過用謝,這都應該。
說完沒等對方回答,勝直接。
王裡都噴,刺激。。。。。。。
法庭門,陳正還站這裡等着。
到勝來後沒說話,隻臉複雜歎氣。
搞得勝臉懵逼。
陳律師,這麼況?應該興嗎?
。。。。。。。。。
陳正沒回答,往後背,甩頭。
勝撓撓頭,懂這番操作。
這老頭。。。。。。奇奇怪怪。
咱們也吧!
招呼聲王宇豪後,邁步跟。
。。。。。。。。。。
另邊區檢察署,季平信正副檢察長汪平辦公裡,向對方進彙報。
汪檢,況就這樣,現就等鑒定結果。
如果理話,這個案子就懸。
您,讓警方邊繼續調查,完善案件細節方面。
汪平信聽完後,臉平靜點點頭:讓,先繼續作吧!